本校109-2傳愛還願助學金開放申請公告~

  • 2021-02-22
  • AdminAdmin

主 旨:公告事項--本校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傳愛還願助學金開放申請,請查照。

說 明:

 

一、   傳愛還願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:

()申請時間:自110222日至322截止。

()繳件地點:各校區綜合業務處二組及進推處學務組。

()公告平台:1.學校首頁/在學學生/各類申請/不分校區/獎助學金申請之傳愛助學金申請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.學生事務處網頁之最新消息。

()申請資格:

1.具本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之經濟弱勢在學學生。

2.前一學期操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。

3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研究生應達七十五分以上、其餘學制六十分以上。

4.新生第一學期不受成績限制。

5.需具有前一學期校外志工服務四十小時時數認證。

()應檢附相關資料:

1.助學金申請表。

2.繳交前一學期成績單。

3.有關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正本一份(無則免)

4.前一年(最新)全戶綜合所得清單正本一份(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免附)

5.前一學期校外志工服務時數證明。

()獲獎助名單將另行公告於學生事務處網頁之最新消息及寄信通知。

二、   承辦單位聯絡方式

各校區綜合二組:

  第一校區,分機53206

  建工校區,分機51203

  楠梓校區,分機52204

  燕巢校區,分機18613

  旗津校區,分機25033

進修推廣處

  建工校區,分機12823

  楠梓校區,分機22859